2016年省普洱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结束)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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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招聘教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需求,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校面向西南大学进行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普洱市第一中学坐落在有“中国茶城”之称的云南省普洱市,是云南省一级二等高级中学,云南省重点中学,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占地260亩,拥有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教研楼、礼堂、游泳馆、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等硬件设施,同时配备了录播室、报告厅、多媒体一体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办学条件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现代化校园。

学校现有教职工238人,其中,专职教师209人。专职教师中有特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92人,硕士研究生(含在读)25人,这里走出了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云南省功勋教师、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普洱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普洱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大批业绩突出、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团队。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通过加强综合管理,着重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综合能力,逐步形成了“以课程改革为指导,教育科研为基础,自主合作学习为主体,班级小组建设为抓手,文化建设为导向”的办学特色。每年高考,学校各项指标均在全市遥遥领先,总分600分以上人数占全市50%以上,一本上线人数占全市50%左右,是普洱市高中教育领域的龙头学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就业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1人。其中:

语文2人(汉语言文学专业)

数学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英语1人(英语专业)

物理1人(物理学专业)

化学2人(化学专业)

历史1人(历史学专业)

政治1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地理1人(地理科学专业)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审核

时间:2016年10月29日(周六)上午9:00

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报考人员届时携带简历及相关信息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7年7月毕业后报考人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各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为主的方法进行。

(二)现场报名

1.我校在西南大学专门地点(待定)召开招聘见面会,介绍学校概况、回答应聘者提问,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30分钟),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及试讲(15分钟),试讲内容由考核小组指定。

3.面试及试讲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被招聘人员毕业后,必须按时到校报到并参与考核、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第一中学0879?2122932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第一中学(http://www.pesyz.com)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及试讲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第一中学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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