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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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截止
职位详情
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仪表端庄,责任心强,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以及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 3.理论基础扎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组织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 4.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或业务获奖者,可放宽到40周岁。 5.招聘若干名实习教师。 待遇: 1.幼儿园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续聘,终止劳动关系。 2.薪酬待遇根据招聘人员的从业资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情况确定。工会福利、法定节假日等其它福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享受同等外出参观学习、业务培训、评先评优及职称晋升机会。 4.实习结束并愿意留在本幼儿园工作的实习教师,在实习期间发放申报补贴和住房补贴。 5.包吃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