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内容
南华工商学院是1993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国家教委备案,广东省总工会在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的以文科为主、兼含工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全国第一所由社会团体??工会创办的具有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学校,属国有民办新机制。学院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学院和干校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以广东省为主,面向全国部分地区招生,以全日制经贸类专业高职高专教育为主体,兼顾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学院根据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较强就业竞争力的,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诚信创新、求真务实、儒雅自尊、严谨和谐的中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目前共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商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外语、计算机、旅游管理、法学、医学技术等9个教学系,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等46个专业,涵盖财政、电子信息、旅游、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土建、文化教育、法律、医学卫生等九个大类。历年学生就业率在广东省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 学院现有广州天河、黄埔和清远(建设中)三个校区,共753.28亩,总建筑面积127638.23平方米,其中清远校区占地面积460.59亩,规划一期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预计明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45.1万元。拥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44个,校外共建实习基地50个。图书馆藏书57.46万册。 学院成立以来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同志为学院题写校名;200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张秋俭书记视察学院,对学院的办学思路和发展目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从1994年至今,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直工委文明单位;1997年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普法先进单位等称号;2001年,学院党委被评为省总直属机关基层先进党委,2006年我院党委被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学院面向全国诚聘下列人才: 一、教学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211工程学校本科学历(学位),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需提供有效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②具有在本专业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经历(需提供有效证明); ③具有本专业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④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等级证书。 二、教学人员招聘人数及专业 三、党政、教辅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邮寄至:广州市沙太南路113号南华工商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