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内容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淄博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国际时尚学院、嘉环ICT产业学院、纺织工程系、艺术设计系等10个二级院系,开设服装设计与工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等34个高职专业,其中有4个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在校生1.4万人。学校是国家纺织服装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丝绸、全国通信网络、全国数字商贸3个全国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发起单位,全国通信与网络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智能信息通信(ICT)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先后荣获中国纺织行业产教融合先进院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有关说明
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五、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招聘形式
全职招聘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察方式引进。
全职招聘的C类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或面谈方式引进。
A1类、B1类高层次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形式,柔性引进人才的聘期及具体岗位任务,学校与柔性引进人才“一人一议”。
意向人才可直接电话联系或将报名表及简历发至招聘邮箱。
六、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招聘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编:255300
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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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