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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内容
一、招聘对象:
2026届毕业生、上海市在职教师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3.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高校在职教师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可放宽二年取得)。
5.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二)具体条件
1.2026届大学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6届毕业生。
2.上海市在职教师,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行业资格)证书或上海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可放宽到本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 )
2.投递简历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或邮寄至:上海市原平路55号1301室人事处
(三)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四)具体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心理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教师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应当依据本招聘通告的招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简历”,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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