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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内容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塔里木大学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上注明日期为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基础知识,热爱和了解学生工作。 10.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能吃苦耐劳。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塔里木大学校园网主页(http://www.taru.edu.cn)、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http://xsc.taru.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原则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2025年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1份(附件2),与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业成绩单(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奖励荣誉证书、党员证明、在校表现证明、按期毕业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等扫描件统一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命名:姓名+2025年辅导员报名材料),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个人报名材料,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 (2)考生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考核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所有通知均通过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http://xsc.taru.edu.cn)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17日10:00-13:00、16:30-20:3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塔里木大学胡杨学子综合服务中心208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现场确认人员可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心理测试 时间:2025年6月18日。 地点:塔里木大学胡杨学子综合服务中心401室。 内容: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试讲 时间:2025年6月18日。 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考生结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内容进行试讲。 3.面试 时间:2025年6月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结构化面试和能力展示相结合。面试时考生需提交不少于8份个人简历。 4.总成绩计算 计算方式:总成绩=试讲×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时间:2025年6月20日 地点: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 内容:学校对进入体检环节者统一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提交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个人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八)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党委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塔里木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7-4680965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存在舞弊、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徐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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