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中学

(招聘结束) 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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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内容

明光市公开招聘明光中学校长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教育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增强教育活力。经明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滁州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明光中学校长1名。

  一、招聘范围和任职要求

  滁州市范围内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副校长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招聘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依法办学,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精通普通高中一至两门学科教学;

  6、年龄在48周岁以下(即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滁州日报》、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先锋网、滁州教育网、明光政府网、明光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职位、报名条件和招聘方式方法。

  2、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在职及其教育教学经历的证明;

  ⑶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⑷担任校长、副校长的任职文件。

  报名地点:明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人数应不少于5人,少于5人的予以取消本次招聘。

  3、笔试

  报名资格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根据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5. 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的总分(笔试成绩×70%+加分×50%+面试成绩×30%)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并安排体检(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身体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省级示范高中校长、副校长和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将优先考虑。

  7、决定聘任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2的比例提出差额聘任人选,由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加分因素

  符合下列条款的,可以加分: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加20分;

  2、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表彰为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加15分;

  3、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表彰为全市模范教师、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加10分;

  4、获得省教坛新星或滁州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8分;获得滁州市教坛新星称号的,加5分;

  5、在省、滁州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说课比赛活动中,荣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加5分。荣获省级二等奖或滁州市级一等奖的,加3分;

  上述加分因素中,只能以最高一项加分,不得累计计分。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明光中学校长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应满五年,外县(市、区)人员愿意在明光市安家的给予一定的补助,配偶如符合调动条件愿意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至10日

  2、笔试时间:2010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03246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明光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32463。

明光市公开招聘明光中学校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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